社区接诉即办(社区接诉即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编辑:147小编 2024-09-29 16:24 浏览:

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开设麻将馆等住宅小区突出问题,近日,遂宁出台《遂宁市住宅小区突出问题处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接诉即办,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住宅小区居民矛盾纠纷。

《办法》梳理了物业服务类、社会治理类、城市管理类、设施设备类、邻里关系类、市场监管类、生态环境类、应急安全类8大类31个小区突出问题,并一对一列举了处理办法。

物业服务方面,《办法》列举了物业服务质价不符、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6个突出问题。主要处理办法:一是业主发现相关问题后,可向物业项目负责人反馈,督促其整改;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整改。二是物业企业拒绝整改或者敷衍整改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能职责督促整改。三是物业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城管执法、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能职责依法查处。

实际上,早在2021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建立了全市统一的遂宁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曝光台”,建立起物业管理问题“五级”处理机制,多方联动、协同共治,不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社会治理方面,《办法》列举了业主大会设立不规范、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等3个突出问题。主要处理办法:一是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共同事项决定等活动。二是对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进行处理。三是明确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是少数业主服从多数业主的一种民意表决,目的是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应给予理解和支持。

对于邻里关系,《办法》明确规定业主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物业企业应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劝导无效的上报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值得关注的是,在应急安全方面,《办法》列举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小区高空坠物等4个突出问题。主要处理办法:一是业主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二是物业企业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三是业主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可及时向物业企业反映,也可向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消防救援等部门举报。四是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及时受理、处置安全隐患。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还从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接诉即办、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6个方面,对各辖区和相关部门处理住宅小区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提出了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屈超英)